数字技术的应用贯穿中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全过程,不断推动政府数字治理能力的改革和升级。
根据中央政策部署背景,中国政府推动数字技术应用的过程大致包括三个阶段:早期信息化、电子政务和数字政府。
在不同阶段,政府对数字技术的掌握能力和应用重点不断变化。
在“十四五”全面推进数字化、智能化数字政府建设的新阶段,数字技术应用进一步升级。
以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为代表的智能化、自动化技术应用竞相涌现。
技术集成应用更加活跃,技术应用领域全面拓展。
在极大提高治理效率的同时,也意味着数字治理面临的风险将更加突出。
这些风险既包括数字推广或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中常见的数据安全、个人隐私保护、项目运营管理、数字鸿沟等问题,也包括不同数字技术应用所产生的特殊治理问题。
由于不同技术的特点、不同的应用场景和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存在很大差异,治理风险也有所不同。
中国利用数字技术开展政府治理的制度规则建设也呈现出两条主线:一是所有技术规范应用的共性问题,包括项目建设、运营管理、数据治理、安全管理、数字鸿沟治理五个方面的规范,这些规范从中国政府信息化初期就经历了多次政策迭代。
另一条主线是规范不同技术应用的特殊治理问题。
目前,已经形成了一系列“互联网+”、“大数据+”应用政策,针对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出台了专项治理政策。
从促进技术创新应用和规范技术风险的角度来看,政府治理领域数字技术应用规则建设仍存在不足,包括缺乏系统的数字技术立法和零散的相关规定。
新技术新模式的规则标准制定滞后,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政企合作等方面的法规还不成熟,对地方政府相关工作的指导作用有限。
数据治理等规则迫切需要重大创新,而数据交易、定价和安全流等规则尚未在文件中规范。
下一阶段,建议从五个方面完善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领域的应用规则。
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的系统体系,建立健全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政府治理的体系;
二是完善政府治理领域新技术、新应用、新模式的制度规范,加强实践引导。
三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,统一各种业务场景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;
四是推动数据治理规则创新,增强数据资源供给;
第五,落实整体国家安全观,建立与新技术应用相适应的数字安全治理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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